全院各有关科(室)、部(处):
接四川大学人事处紧急通知,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17号)(附件一)要求,学校现开展“四川大学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科(室)、部(处)通知到相关员工,在不影响科(室)、部(处)日常工作的情况下做好报名推荐工作。
一、选派条件
1、选派对象必须是四川大学编制内人员,并是列入科室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2、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3、所在科(室)、部(处)同意推荐。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1、四川大学推荐名额为1人,我院原则上仅推荐1人。
2、教育部对入选项目学者提供每人每学年8000元的资助培养费。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请访问网页(http://gpjh.enaea.com/qgxm/index.php)查询。
2、拟申报人请在上述网址下载并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两份。为提高录取率,请拟访学教师事先与对方导师沟通,经对方导师同意后再填写《推荐表》。同时,申请人所在科(室)、部(处)负责人应在《推荐表》中“申请人所在学院/系推荐意见”栏目空白处签署推荐意见及签名。
3、请有意申报且获所在科(室)、部(处)同意申报的人员于2015年5月14日上午12点前将《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报送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行政楼2015房间) ,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458800896@qq.com。
联系人:
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 毛茅85422576
学校人事处青年教师工作办公室 陈老师、吴老师 85403799
人力资源部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