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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推荐选拔的通知 2015.03.27

全院各有关科(室):

接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知,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FFCSA)达成的协议,中法双方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到对方的研究机构或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现将2015年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协议名额:30人/年(全国)。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博士后;留学期限为12、18或24个月。

3、选派专业:2015年课题和法方项目安排请参见“法中科学与应用基金会博士后奖学金2015年度第二次招标书”(附件1)及外方申请表(附件2)。

4、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内法语培训费;在外生活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法中科学与应用基金会共同负担。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为我校正式在职在编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工作人员,申请时具有博士学位。

2、年龄在40岁以下(1975年4月30日后出生),且申请时距获得博士学位的时间不超过6年。

3、具有较高英语水平,能够熟练使用英语进行科研。

4、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5年内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已获外方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三、申请程序

1、选拔办法

    符合申请条件要求的编制内员工根据自身教学科研的安排和业务进修的计划,自愿申请;科室根据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及人才梯队建设规划提出推荐;医院评审,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学校综合评议,组织上报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于2015年4月10日前,将纸质版《四川大学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申请表》(附件3)交医院人力资源部。并将《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申请人一览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 tang.jianqi@foxmail.com

请确保在此日期前已在我院科研管理系统及时更新个人科研业绩,以备医院遴选时参考(凡非排名第一的共同第一作者SCI文章,请同时提供文章首页复印件)。

3、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同意后,出具单位正式推荐公函。4月30日前,经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请选择项目大类为“中外合作项目”,项目小类为“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受理机构为“直接上报基金委”)。之后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需经本人签字)及《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申请人所在学院负责人填写,加盖学院公章),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4、网上报名同时,请各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附件方式将材料以压缩格式发至以下邮箱:ffcsa@academie-sciences.fr,yzhang@csc.edu.cn和xflu@cashq.ac.cn.

四、网上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单位正式推荐公函;

2、个人简历、个人申请信、研修计划、已获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英语能力证明(任何能证明本人英语水平或应用能力的有效材料);

4、外方申请表(附件2);

5、2封专家推荐信;

6、所发表的科研著作或签署合作协议。

所有申请材料请以PDF格式上传。

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将派专家来华与中方共同组织面试工作,并确定候选人名单,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安排候选人参加法语培训。

正式录取人员将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手续。

六、对外联系

录取人员请自行对外联系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以外方接收函为准。

七、联系方式:

我院人力资源部(行政楼2008) 唐冀85422828

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望江行政楼511)樊玲 85407080

国家留学基金委 张颖 010-66093931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时间

步骤

具体内容

备注

1.

即日至4月30日

申请准备及完成CSC网上报名

申请人需按项目要求准备,同时向中法双方提交申请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申请人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向中法双方提交申请材料:通过电子邮件附件方式将材料以压缩格式发至以下邮箱:

ffcsa@academie-sciences.fr

yzhang@csc.edu.cn

xflu@cashq.ac.cn

2.完成CSC网上报名:4月19日前在CSC网站http://apply.csc.edu.cn上完成报名,请选择项目大类为“中外合作项目”,项目小类为“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受理机构为“直接上报基金委”。

2.

4月30日前

向CSC提交单位公函

按要求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欧洲事务部提交纸质公函

要求为:司局级或校级公函,红头、带函号并加盖公章

3.

4月30日-5月5日

初审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FFCSA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面试名单


4.

5月11日-15日

面试

FFCSA与中方组织面试


5.

5月下

公布评审结果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布录取结果并发送法语培训通知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法语培训通知将寄至申请人推荐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6.

6

法语培训



7.

7

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

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手续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办理

8.

派出

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领取机票、签证等,陆续派出。

须按外方规定的时间派出

 


附件1:法中科学与应用基金会博士后奖学金2015年度第二次招标书.doc

附件2:外方申请表.doc

附件3:四川大学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4: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申请人一览表.xlsx


人力资源部

2015年3月27日


作者:人力资源部 编辑:刘欢 来源: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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