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团总支、支部:
一年来,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各级团组织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团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思路,在组织建设、思想教育、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为总结经验,表彰和宣传先进,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院团委决定对2013年-2014年度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为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评选坚持群众路线,采取基层评选申报和上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差额评选。在基层团组织中评选红旗团支部16个,其中教工团支部11个、学生团支部5个;评选优秀团干30名,其中教工团干15名,学生团干15名;评选优秀团员55名,其中教工团员15名,学生团员40名。教职工团支部、团干、团员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评选的红旗团支部应按照《华西临床医学院/华西医院支部工作考核标准》相关要求,结合本科室、本班级实际和青年特点开展共青团工作和活动,成绩突出。
2.评选的先进个人应自觉体现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工作,竭诚服务青年的工作要求。优秀团干部应是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广大团员青年拥戴、带头参加志愿服务的典型;优秀团员应是“两带”(带头、带动)作用强的典型,被科室、班级广大团员青年认可。
三、评选程序
1.申报。各团支部组织申报工作。(申报表格附后。)
2.评选。各团总支根据申报条件、表彰名额和各项目标工作完成情况等评选条件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评定结果由院团委复评。
3.公示。院团委将评选出的优秀集体和个人统一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方可进行表彰。
4.表彰。院团委将在年度团内表彰大会上统一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向党组织做好汇报,按照要求认真进行申报工作。
2.各团支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于4月25日前报各总支书记处,4月30日前各总支报院团委。
3.2013-2014年度我院共青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中,将实行上缴团费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在2014年4月7日前未履行团费交纳义务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特此通知。
共青团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华西医院委员会
201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