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院本科教育的课程建设,加强和规范增开课程的申报流程,特制定此办法。
一、申请条件
凡我院参与本科教学的各教学单位,符合四川大学新增课程申报要求,即可申请开设新课程。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有副高以上职称(或有3年以上讲师职称),且有较高专业水平和丰富教学经验。
二、开课类型
1、专业选修课:该课程针对特定专业或医科类学生开设。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符合申报条件者需提前至少一学期申请,经核准者需在教学计划安排学期内开课;
2、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根据《四川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川大教[2006]109号 )》(附件1)要求,该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开设,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晚上或周末。符合条件者可根据每学期教务处的通知进行申请,经核准者按要求在下一学期开课。
3、校外专家课程:根据《四川大学关于邀请校外专家开设课程的实施办法》(附件2)要求,该课程可在本科教学周或者实践周开设。符合条件者可根据每学期教务处的通知进行申请,经核准者按要求开课。按学校要求,我院各专业(临床、护理、医检、康复、眼视光学、医学影像技术等)开设校外专家课程不少于5门。
所有新增课程核准开课后,纳入我院本科课程统一管理,每学期按教学任务要求统一排课运行。
三、申报程序:
1、专业选修课:申请新开课程的教师按要求填写《四川大学专业选修课申报表》(附件3)、《四川大学专业选修课教师简介》(附件4)、《新增专业选修课程信息填写表》(附件5)、课程教学大纲;
2、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申请新开课程的教师按要求填写《四川大学新开设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申报表》(附件6)、《四川大学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授课教师简介》(附件7)、课程教学大纲(格式见附件8)
3、校外专家课:申请新开课程的教师按要求填写《四川大学校外专家开课申请表》(附件9)
以上申报表及附件填妥后,由课程负责人及开课单位(系、教研室、科室等)负责人签字后,于2014年2月26日周三下班前,交学院教务部(华西临床教学楼212办公室),电子版发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赖亚宁,yaning0812@sohu.com
咨询电话:85422057
教务部
201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