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2年四川大学青年教师国际名校联合培
为贯彻落实学校青年教师“三个全覆盖”计划,请各科室按照《四川大学青年教师国际名校联合培养博士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做好2012年四川大学青年教师国际名校联合培养博士的推荐工作。
一、选派要求
1.对象:纳入学校博士学位提升计划,并正在本校在职攻读博士学位(1-3年级博士研究生)的青年教师;
2.拟联合培养的学校须全球排名200名以内、或所属学科全球排名50名以内、或联合培养的导师为国际著名专家。
二、名额、联合培养时间
全校15名,联合培养1年,申请当年派出,当年未派出的取消资格。
三、申报时间
四、报送材料要求
(1)《四川大学青年教师联合培
(2)由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职博士研究生证明、成绩证明;
(3)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
(4)国内外导师为其共同制订的联合培养计划;
(5)拟联合培养学校免学费证明和国外教育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函。(注:此条如暂无法提供,需在获选后一个月内补交。)
其他具体资助、管理事宜详见《四川大学青年教师国际名校联合培
联系人:四川大学人事处
华西医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 85422576
四川大学青年教师联合培养博士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