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院2004-2009级各专业:
根据《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川大教[2011]第164号)文件中的规定,经审查和认定,现确定各位同学获得创新教育学分的情况如附件所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2年1月17日—1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华西临床医学院教务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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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华西临床医学院2011秋季学期创新教育学分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