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治办及卫生部关于“小金库”专项治理要求,财务部对院内各类报销特发出如下紧急通知:
1、报销票据必须为各类正式、合法、有效票据及收据,严禁使用非法票据,发票开具内容及日期必须与经济业务完全一致,否则一经查处,责任完全由报销科室和责任人承担。
2、当年的票据报销截止日期为次年3月31日,逾期一律不予报销。
3、定额发票必须为税务有效票据,过期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4、单张发票金额超过1000元应采用支票方式结算。
5、各科室严禁购买各类消费卡及储值卡(包括科室代管金)。
6、院内工作人员一切劳酬必须上卡。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立即执行。
财务部随后将按照本次小金库专项治理要求调整相应报销管理规定,并行文下发到院内各科室及部门。
财务部
2011.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