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部(处)、科(室):
根据国务院有关法定假休假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清明节、劳动节及端午节放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清明节:4月3日-4月5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一)为法定假日、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5日(星期一)门诊停诊1天,急诊照常。
二、劳动节: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六)为法定假日、5月2日(星期日)为公休日、将5月1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5月3日(星期一)休。5月1日(星期六)门诊停诊1天,急诊照常。
三、端午节:6月14日-16日放假,共3天。其中6月16日(星期三)为法定假日,将6月12日(星期六)、6月13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6月14日(星期一)、6月15日(星期二)。6月12日(星期六)、6月13日(星期日)上班、上课。6月16日(星期三)门诊停诊1天,急诊照常。
四、请各部(处)、科(室)、后勤各部、班(组)根据医院工作的要求安排好职工的轮休。各部门、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工作安排,落实好节假日期间值班、物资供应工作,并将上述3个节日期间的值班表于3月31日前报院办和医务部(请用A4纸打印)。
五、急诊在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期间不停诊。希各临床、医技科室在节假期间应增设急诊加强班。医院总值班在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
六、各部(处)、科(室)要注意加强节日、假期间的安全、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水、电、气(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和贵重精密仪器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四防”措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七、教学工作按学校相关规定安排。学生工作部门要加强对节假日期间未离校回家的学生管理,安排好他们的假期生活,配合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搞好假期中的宿舍安全保卫工作。
八、节假日期间外出的教职工、学生应特别注意旅途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节假日期间各部(处)、科(室)负责人、医疗组长、医疗抢险队、涉外医疗应急队人员必须保持通讯通畅,违者将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华西医院
2010年 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