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处、科、室:
随着我院门急诊人次与住院人次的增长,使我院停车场停车位日渐紧缺,为了尽力保障就医群众的停车。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根据我院工作人员的工作停车需求,对我院职工在医院院区内停车的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本院职工持工作胸牌进入院区停车可以享受以下费率优惠待遇:费率按每18小时2元;不足18小时按18小时计算。
二、本院职工连续停车超过48小时的车辆,停车计费费率按照物价局批准的普通临时停车费率开始计算。如:停车时间为49小时,应当收取3×2+4=10,18小时为2元,49小时中含3个18小时,不足18小时的按18小时计算,4元为临停车基础费用(如时间更长每小时增加1元,超50小时收取11元,超51小时收取12元,以此累推)。
三、本院职工停车,需取临停票入场,出场时凭临停票计时,并使用职工胸牌按以上费用收取费用。
四、以上费率标准从即日起执行。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安全保卫部
201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