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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2009推免工作安排 2009.09.23

 

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2010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川大教〔2007〕110号)、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10届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等通知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2010届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分工:
1. 学院成立2010届推荐免试研究生领导小组,万学红副院长任组长,邓绍林副书记任副组长,学生工作部、教务部、毕业后教育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推免组织、考核、审定、接受考生咨询、申诉及处理等工作。
2.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面试小组,万学红副院长任组长,邓绍林副书记任副组长。医检、医技、护理等专业面试由各系自行组织,成员包括各系专家、教学督导专家(至少5人);临床(妇幼)专业由教务部组织,成员包括内、外、妇、儿主任、妇幼系主任等。教学科、学生科担任面试秘书工作,负责汇总分数和统计。
3. 学生工作部负责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制定科研能力与社会活动的评分细则并计算得分;负责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推免工作;向同学宣传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规定;组织同学参加面试;计算综合成绩,提交推荐免试同学名单并交领导小组最终确定;各阶段的公示工作;组织推荐免试同学选择具体专业;组织学生填写推免相关信息和资料。
4. 教务部负责计算各专业学业成绩并确定成绩排名50%的学生名单;具体联系、通知面试小组人员;面试题目的准备;提供推荐免试同学的成绩证明;向学校教务处上报推荐免试同学相关材料;与学校教务部门联系,解决处理推荐免试研究生中的其他问题。
5. 毕业后教育部负责提出推荐免试专业并交领导小组确定;组织推荐免试同学确定导师和组织后期面试;指导推荐免试同学办理相关手续;与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联系,解决处理推荐免试研究生中的其他问题。
6. 医学院办公室负责面试的场地准备和相关后勤工作。
二、推荐免试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我校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 基础知识扎实,在校期间(四年制的前三年、五年制的前四年)所学必修课程合格(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可通过补考合格,但如补考仍不及格重修,则无推免资格),必修课加权学分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前50%以内。
4.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 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原则上要求全国大学外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568分,或全国大学外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6分、或托福≥100分、或雅思≥6.5、或GRE≥1100分。
8. 身体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受学业成绩专业排名限制,(具体推免实施办法见附件1)
三、评分要求
1.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6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20%+专家面试成绩×20%
2. 学业成绩——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课程学分)/ ∑课程学分
3. 专家面试总分20分,其中专业知识6分,外语能力7分,综合素质(含心理素质、科研素质、仪表、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等)7分。
4.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方法:每位同学的基本分为60分,获省级以上(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校“双十佳”个人及四川省综合素质A级证书每次加5分,获校级综合一等奖每次加10分,获校级综合二等奖每次加8分,获校级综合三等奖每次加5分,获校级单项奖每次加2分。

四、实施细则
第一阶段:推免研究生资格选拔
1. 领导小组制定《2009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分配各专业推免名额,正式行文后由院办发各相关单位。(9月23日完成)
2. 教务部计算各专业必修课加权学分平均成绩,审核有无重修记录,形成分专业的排名及成绩报表。(9月23日前完成)
3. 学工部向学生宣传推免研究生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在网上挂出通知及推免申请表格,收集《四川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四川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特长生用)》,分专业审查: 1)审查无违纪记录;2)审查外语考试成绩;3)计算科研能力及社会活动加分(9月24日完成)
4. 学工部按“学业成绩×6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20%”进行对各专业学生排名,按专业推荐指标的1.5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示;(9月24日完成)
5. 各系及教务部分别组织各专业面试。(9月28日前完成)
6. 学工部、教务部汇总各专业面试成绩,按“学业成绩×6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20%+专家面试成绩×20%”计算总成绩,按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提出推免生初选名单,(9月29日前完成),公示时间:9月29日-10月8日。
7. 学工部接收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的推免申请材料,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初审确定初选学生名单,将初选学生的《资格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和教授推荐信在学院及其网站上公示,公示期5天。(10月8日前完成)
8. 教务部将初选名单(《四川大学2009届推免生名单汇总表》的前半部分)报学校教务处。(10月9日)

第二阶段:推免研究生的接收
9. 毕业后教育部提出推荐免试专业(明确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类型)、专业招生数和导师情况,交领导小组确定后向全院公布(10月9日前完成);
10. 学工部组织学生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填报专业,确定导师。(10月10-12日完成)
11. 毕业后教育部完善《四川大学2009届推免生名单汇总表》(即确定专业及类型),交领导小组审核签章,报研究生院;特长生、支教、辅导员由学工部填报汇总表,交领导小组审核签章,报学校学工部。公示时间为10月13-19日。研究生院汇总及校领导审批时间为10月20-23日
12. 学校报教育厅审核时间为10月24-25日;学生网上填写登记表时间为10月28-11月3日;学校汇总登记表及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时间为11月3-6日;登记表交研究生院时间。

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原则上由同学先与其他高校自行联系,在取得其他高校接收函后,按规定时间到学院争取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指标,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指标分配参照校内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执行。

以上未尽事宜由推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有关管理事项
1. 获得免试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并不得中途退出。
2. 获得免试资格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①. 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②. 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者;
③. 取得免试资格后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80分(或良好)者。
3. 学校鼓励跨学科接收推荐免试生。各学科授权点均应留有一定的名额用于招收统考生或单考生。
4. 学校鼓励参加了考核但未被推荐免试的学生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录取。

 

附件1 特长生推免办法

推免申请表

特长生申请表

 

 

华西临床医学院
2009-9-22

 

 



 

作者:学工部 来源: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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