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医学院现行管理体制下,部门、科室是医院/医学院管理单位,干部是管理者、执行者,负责医疗、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在对干部的管理、考核中,出差管理是最关键的环节之一,也是对干部履行职责和绩效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出差进行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本规定,现下发全院,希望各部门、科室遵照执行。
一、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干部出差进行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建立一套规范化的出差管理体系,既要加强各学科对外交流发展,又要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后勤、管理各项任务的落实与完成。
二、管理范围:
1、人员:部门、科室副科以上干部,病房正、副护士长。
2、经费来源:医院/医学院;会议赞助;厂家、商家赞助。
3、出差地点:市内、省内、国内。
4、出差事由: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及参加学术交流、培训。
三、管理流程:
1、需出差的人员提前凭邀请函、会议通知填写《医院/医学院干部出差申报表》——由部门、科室管理小组签署意见(说明出差期间分管工作安排)——交院办登记、分送主管院领导签批——院办主任签批费用报销意见——由院办通知领取签批后的申报表——出差——凭申报表、会议邀请函/会议通知到财务部报销出差费用。
2、临时性、紧急指令性任务不能事前申报的应事先电话告知主管院领导、院办备案,出差回院后补办相关出差手续。
四、管理要求:
1、部门、科室干部出差由院办统一管理,组织部、医务部、护理部、教务部、科技部、财务部、运营管理部协同管理。
2、《医院/医学院干部出差申报表》可在科室秘书处领取或医院网页上下载,出差人员填写后交部门、科室管理小组签署意见后交到院办,由院办登记后分送主管院领导签批。《医院/医学院干部出差申报表》原件作为出差回院后报销用,复印件留存部门、科室备案。
3、部门、科室应建立干部出差登记本和部务、科务公开栏,对干部出差情况进行登记和公示,具体内容包括出差人员姓名、职务、出差任务、出差时间等,每一季度末由科室秘书交组织部,由组织部对应院办登记和部门科室统计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依据之一。组织部、医务部、护理部、教务部、科技部等职能部门对干部出差登记、科务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不按规定办理出差申报而自行出差的干部将按脱岗并按《缺陷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4、财务部在进行出差费用报销时,对未按规定进行申报、签批的出差人员的费用不予报销。
5、部门、科室干部在出差时必须指定部门、科室事务代理人。无论是在工作日还是在非工作日科室管理小组成员不能在同一时段全部安排出差。部门、科室干部在外出差时应保持通讯的畅通。对不按规定执行而致部门、科室工作发生缺陷,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科室干部应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缺陷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6、部门、科室干部出国、出境按外事手续办理,外事管理部门应及时将相关信息报职能部门备案。
附件下载:医院医学院干部出差申报表.doc
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华西医院
200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