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相关部(处)、科(室):
接上级通知,决定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第八批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从2001年开展以来,已选拔出一批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的各专业学科带头人。根据已评选出并在有效期内的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学科组成情况,以及各学科空缺名额情况,第八批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工作按附件1要求的学科进行推荐,后备人选不限定专业(参考附件2),各部门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均可推荐。
二、推荐条件:
1、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必须是在职工作人员,具有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以上学位。55岁(195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专家、学者,如不是省或市、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员,一般不直接推荐为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其他具体条件要求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认定管理办法》(无电子版,可到人力资源部217领取复印件)的规定执行。
2、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员应当是在职工作人员,具有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特别优秀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也可作为候选人推荐,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三、推荐方式及有关要求:
各相关部(处)、科(室)要对推荐工作高度重视,以严谨科学的态度,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认定管理办法》为依据,坚持标准条件,以学术和技术水平及工作成就为重点,严格把关,认真审查上报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质量。在坚持标准条件的前提下,注意推荐优秀中青年人才。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填写规范并经所在科(室)审核、负责人签字等手续完备的《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表》(两用表,附件3)一式一份(请严格参照本表末“填表说明”填写)。
2、《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一览表》(两用表,附件4)一式一份。#p#分页标题#e#
3、推荐人选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推荐人选取得的成果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出版的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的封面、扉页、版权页复印件,论文、著作目录表(按作者、论文或论著名称、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顺序排列),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等材料一套。
5、科(室)对推荐人选的综合推荐材料(1000字左右)。推荐人选个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情况(重点反映推荐人选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参加国内外学术和技术交流,参加重大、重点项目研究,取得成果,在省内外或国内外达到的水平,产生效益或影响,本人所起的作用等情况)。
6、所在科(室)推荐的正式报告一式一份,必须有科(室)负责人签字。
7、每位推荐人选的《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表》和附件材料须单独装订,个人所有上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可在人力资源部217房间领取)妥善包装,并注明推荐人选的姓名、工作单位、推荐学科、专业领域、推荐单位等内容(附件5)。
以上材料(除3、4、6项外)请附电子文本。请发邮件至:wcumslu@163.com
8、推荐名单及材料须于2008年12月5日前报送医院人力资源部(医院办公楼217房间)。
推荐材料不完备、不符合要求或超过规定时间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卢军 郭肖宁 联系电话:85423326 85422037
人力资源部
2008年11月27日
点击下载:
附件3:《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表》(两用表)
附件4:《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第八批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一览表》
#p#分页标题#e#附件5:档案袋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