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部(处)、科(室):
根据国务院有关法定假休假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国庆节放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国庆节:9月29日—10月5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9月30日(星期二)休,10月4日(星期六)、10月5日(星期日)为公休日。10月6日上班。10月1日—3日(星期三—星期五)门诊停诊3天。门诊停诊期间,急诊照常。
二、请各部(处)、科(室)、后勤各部、班(组)根据医院工作的要求安排好职工的轮休。各部门、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工作安排,落实好节假日期间值班、物资供应工作,并将节日期间的值班表于9月25日前报院办和医务部(请用A4纸打印)。
三、急诊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停诊。各临床、医技科室在节假期间须增设急诊加强班。医院总值班在国庆节放假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
四、各部(处)、科(室)要注意加强节日、假期间的安全、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水、电、气(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和贵重精密仪器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四防”措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五、教学工作按学校相关规定安排。学生工作部门要加强对节假日期间未离校回家的学生管理,关心并安排好他们的假期生活,配合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做好假期中的宿舍安全保卫工作。
六、节假日期间外出的教职工、学生应特别注意旅途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七、节假日期间各部(处)、科(室)负责人、医疗组长、医疗抢险队、涉外医疗应急队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违者将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华西医院
2008年 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