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党总支、党支部,部(处)、科(室):
自四川“5•12”汶川大地震发生以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学院/医院的科学决策、统一指挥下,全院职工临危不惧、顾全大局、顽强拼搏、团结奋战,全力以赴地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以实际行动谱写出一曲曲可歌可泣的动人诗篇,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体现了我院在抗震救灾中区域性国家级医院的战略支撑作用。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进一步激励全院职工为夺取抗震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作出更大贡献,院党政研究决定,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7周年之际,对抗震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此次抗震救灾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力以赴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学院/医院的统一部署,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抗震救灾先进集体
1、灾情发生后, 本单位应急机制快速反应,预警预案启动及时,值班制度严格有效,全力应对灾情,措施得力。
2、抗震救灾期间,听从指挥,在管理协调、医疗救援、后勤保障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或突出贡献。
3、科室班子团结协作,组织有力,分工明确,党员、干部作用发挥好。
(二)抗震救灾先进个人
1、组织及时、指挥得当、决策有力,在紧要关头勇挑重担,做出了突出贡献。
2、战斗在伤员抢救、物资保障、管理协调等岗位的第一线,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怕疲劳,连续作战,在抗震救灾工作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程序:
1、申报。各科室组织员工认真总结抗震救灾工作情况和实际表现,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经科室管理小组讨论并公示后报所属党总支。
2、推荐。各党总支汇总、审议所辖科室的申报材料后,党政共同研究提出推荐意见,并将推荐材料于6月13日前报院党委办公室。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的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所在总支职工总人数的3%。承担抗震救灾任务较重的科室和部门推荐人数可适当增加。学院/医院职能部门可以根据实情直接推荐。
3、评审。由院评优小组对各党总支和职能部门推荐的人选进行初评后报学院/医院审批,经公示后确定表彰名单。
4、表彰。“七一”前夕,院党政将召开全院表彰大会,对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p#分页标题#e#
5、宣传。院党政将通过多种形式对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宣传,以突出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性,深入挖掘和总结奋战在抗震救灾一线的集体和个人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积极做好初审和申报工作,对所申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人要进行认真审查,保证评选质量。全院各单位和个人要以评优表彰为契机,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局面,为全面夺取抗震救灾的最后胜利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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