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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国家留学基金委教师英语高级培训班第十期”的通知 2019.06.24

全院各有关科(室)、部(处):

接学校人事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本校教师国际学术交流能力和双语授课水平,学校近期将举办“国家留学基金委教师英语高级培训班”第十期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听、说训练,提高口语水平和交往能力(以外教授课为主);

2、学术文献阅读和学术论文写作训练(中外教师相结合);

3、英语授课方法技巧训练(中方教师为主);

4、原版教材分析、解读(中外教师相结合)等。

二、培训范围及名额

   年龄在45岁及其以下的我院编制内在岗教师。本期培训总名额为30名。  

三、教学安排


四、相关要求

1、参加培训的教师必须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参加学习。学习期间应遵守学习纪律,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周者不发结业证书,无故旷课3天者取消学习资格。病假、事假需出具有效证明。

2、培训结束四川大学出国培训部将组织参培教师,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英语高级班全国统一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获取《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外语合格资格证书》。成绩不合格者,学校不予报销参加此次培训产生的费用。

3、开班后无故退学,恕不办理己垫付培训费的退费手续。

4、参加过学校组织的此类培训的教师,不能再重复参加。

5、按历年惯例,顺利结业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校编”人员凭合格证书到学校人事处全额报销培训、教材及考试费用;“医编”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如成功申请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四川大学及医院等渠道公派留学项目,由我院凭发票全额报销培训、教材及考试费用。

五、报名事宜

1、申请人需填写《四川大学“国家留学基金委教师英语高级培训”报名推荐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科(室)、部(处)负责人根据在不影响科(室)、部(处)正常的日常工作的前提下,了解申请人的出国进修学习的意愿,并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



2、申请者请于2019年6月27日下午6点前将“推荐表”交至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院行政楼2019房间)。通过医院审核后,请申请者于7月2日前自行带上“推荐表”到学校人事处博士后与青年教师工作科(学校望江校区行政楼351室)盖章签字。

3、人事处签字盖章后统一送出国人员培训部,出国培训部将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参培教师具体安排,培训费由参培教师到出国培训部报名时垫付(带一寸证件照四张)

4、出国培训部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7月3日-7月5日

地点:四川大学出国人员培训部1楼108招生办(研究生院旁)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  陈蓓蓓  85422576

校人事处博士后与青年教师工作科  吴老师 85403799

校出国人员培训部  屈老师 85405432  85401111


附件1:《四川大学“国家留学基金委教师英语高级培训”报名推荐表》.doc


人力资源部

2019年6月24日


作者:陈蓓蓓 来源: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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