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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0.09.11

全院各有关科(室)、部(处):

接学校人事处通知,学校近期将组织教师申请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现就我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科(室)、部(处)通知到相关员工,做好认定工作。

一、申请对象

凡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件而未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职教师均应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二、工作安排(官网和院内均需网上报名!)

1、官网报名:911日——921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注册报名流程可参考附件1:《网报申请人用户手册》,请仔细阅读。

注:(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务必填写“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

(2)网报的各类证书号请一定仔细核对,否则会影响认定结果。

2、院内报名:911日——921日:

请申请人于921前登录医院新版人事信息系统https://hxhr.cd120.com/#或进入手机微信小程序“HXYY人事进行院内网报,进入后点击“审批中心——发起审批”——“业务类”——“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请根据备注提示仔细填报。922我部将把报名汇总名单返回给各科(室)秘书,请科室打印出来请科(室)负责人签字。

3、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科(室)、部(处)即可安排相关专家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人自行准备普通话测试证书(测试机构及地址请访问:http://sc.cltt.org/Web/SignUpOnLine/Default.aspx)及体格检查。

4、请各科(室)、部(处)于925日前汇总上交所有相关申请材料(详见‘第三条、申请材料要求’),过时将不再接收。   

三、申请材料要求(请仔细阅读该要求)
    (一)材料项目

1、申请人网报后,打印并签字、盖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后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请在复印件上手写“仅供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使用”)。
     2、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必须提供国内相关部门的认证材料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教授、研究员职务的申请人员除外、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截止日期未拿到证书可提供考试合格证明;未参加普通话测试的人员请明年再申请认定。

4《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教授、研究员职务或具有教育学专业硕士、教育学专业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员除外,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5、《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式一份(附件2) 及相关辅助检查报告,需自行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体检合格证明。(20202月后到校的已在校医院体检的老师,提交体检表复印件即可,并向体检单位盖鲜章,无需重新体检;哺乳期、孕妇无法做胸片医院需出示相关证明)    

6、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一张(办理证书使用,要求与网上申报上传相片同底版,请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科室及身份证号)。

7聘用合同复印件和社会保险清单(连续6个月)复印件

8、《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附件3)(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教授、研究员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的申请人员除外),请各“学科(专业)评议组”负责人在“评议组专家意见”栏目签字。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9
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各类教师提供的材料项目要求

1、硕士及以下学位的教师提交的材料:前述第123456789项。
   2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提交的材料:前述第1245679项。
    3
、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教授、研究员职务的教师(只限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主任医师、主任技师、主任护师、高级工程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不在此条范围内)提交的材料:前述第125679项。
   
四、相关要求:

    1、关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
    按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需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副教授、副研究员、教授、研究员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员除外),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由各科(室)、教研室、部(处)组建的“高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学科(专业)评议组”负责进行并提出审查意见(详见附件3,最后只交A表,科室主任需在A表后面“学科(专业)评议组组长”处签字,护理人员由护理学院统一组织测评)。

2、按学校统一要求,我院不受理本单位在职以外教师的申请。

3各科(室)、部(处)必须指定专人,严格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确保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复印件真实有效、准确无误。由审核人在所有复印件上书写“经审核,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审核人签名,原件不用上交。

4、医生集团员工请于附件材料上全部加盖“四川华西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公章,并再出示一份医生集团工作证明(附件4)。

请各科(室)、教研室、部(处)高度重视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格执行认定程序和认定标准,保证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85422828(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王老师)

      85421846(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惠老师)

85403799(学校人事处青年科吴老师)
联系地址:医院行政楼20152019房间、川大望江校区行政楼351办公室

附件:附件1:网报申请人用户手册

附件2-体检表

附件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只交A表)

附件4-证明(仅供华西医生集团用)20200910

人力资源部

2020年9月11日
作者:王禹婷 来源: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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