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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四川省临床技能名师 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08.04

全院各部(处)、科(室):

接四川省卫健委通知,根据《四川省临床技能名师评选管理办法》(川卫发〔2019〕29号)、《四川省基层卫生拔尖人才管理办法》(川卫办发〔2013〕443号)规定,我院现开展第三届四川省临床技能名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院无推荐名额限制。本届四川省临床技能名师评选名额共60名。

二、推荐要求

推荐范围、原则、条件、程序等按照《四川省临床技能名师评选管理办法法》(附件1)执行。

四川省临床技能名师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个人申请。

三、推荐材料

1.《四川省临床技能名师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推荐人选须登录四川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scwsrc.com),选择【人才评选】中【四川省临床技能名师】,从【推荐人选系统入口】进入,在线如实填写个人材料并提交后,下载打印《推荐表》。填写时,工作单位和推荐单位请选择【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推荐人选须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推荐表要本人签字确认,确保在线填写内容与报送材料一致。电子版请发邮箱137637339@qq.com;纸质版【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请填写内容并请科室负责人审核后在空白处签字。

2.推荐人选综合推荐材料1000字以内(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综合推荐材料包括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临床技能水平和业绩贡献情况(主要是推荐人选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主持或参与的重大科研课题和项目,获得的表彰奖励,在省内外或国内外达到的水平,产生的效益或影响,推荐人选所起的作用等)。电子版请发邮箱137637339@qq.com,纸质版请科室负责人在空白处签字,落款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3.被推荐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套。包括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重要的获奖证书和专利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有代表性的论文(15篇以内)、研究技术报告和著作(标明主要贡献的相关段落),在省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作特邀报告的邀请信以及在省内外学术团体或重要学术刊物任职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请科室对推荐人选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和业绩贡献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并在复印材料封面或目录上签字“经审核,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审核人:XXX”。

 

四、相关要求

1.各科室、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推荐评选标准,以水平及工作业绩为重点,认真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推荐工作中,要让临床能力强、社会认可度高、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

2.《推荐表》和附件材料须单独装订推荐材料均须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用牛皮纸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份档案袋封面上贴《材料目录》(附件2),并注明推荐人选姓名、工作单位、专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等内容。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18:00。

4.推荐纸质材料报送医院行政楼人才办公室(行政楼2019),综合推荐材料和《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137637339@qq.com)。

咨询电话:85421846 刘老师

信息平台技术服务人员电话:86130263 赵老师


附件:

1. 《四川省临床技能名师评选管理办法》(川卫发〔2019〕29号)

2. 《材料目录》模板(档案袋)

 

 

 

人力资源部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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