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处)、科(室):
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通知,根据《关于评选第四届四川省十大名中医的通知》精神,我院现进行第四届四川省十大名中医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我院从事临床工作的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人员。
(二)表彰名额:第四届四川省十大名中医推荐名额共10名,其中我院推荐名额为2名。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医药事业,品行端正,医德高尚;
(二)从事中医临床或炮制、鉴定等中药临床相关工作35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仍坚持临床工作,经验丰富,技术精湛。
(三)具有主任医师、主任药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
(四)中医药理论造诣深厚,学术成果丰硕,学术经验丰富,在传承学术、培养继承人方面有显著成效。
(五)中医、中药传统技艺精湛,有独到的技术专长,治疗某一领域疾病或疑难重病疗效显著。
(六)为发展中医药做出突出贡献,在全行业有较大影响,在群众中享有良好声誉。
(七)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八)已取得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十大名中医称号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九)同等条件下,对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予以倾斜。
三、申请材料要求
评选四川省十大名中医是整体推进我省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请各相关部(门)、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老师在2021年9月1日18点前将所有推荐材料递交。纸质版用档案袋装好报送至行政楼人才办2019室,电子版发至邮箱。推荐材料包括:
1. 《第四届四川省十大名中医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1)一份,纸质版+电子版,其中纸质版需要科室负责人于空白处签字。
2.《第四届四川省十大名中医推荐审批表》(附件2)一式一份,纸质版+电子版,其中纸质版“所在单位意见”栏,请科室负责人在空白处签字同意推荐。
3. 附件材料纸质版一份(详细请阅读附件3填表说明,按要求准备附件材料)。申请人本人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请在封面或目录处写【附件材料真实、有效】再签名。
医院联系人:刘老师 028-85421846
电子邮箱:137637339@qq.com
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处联系人:田芷柠 周 潇
联系电话:028-86522897、86522386
附件:1. 第四届四川省十大名中医推荐对象汇总表
3.填表说明
人力资源部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