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处)、科(室):
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通知,我院现进行第四届国医大师和第二届全国名中医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推荐范围。我院从事中医药工作的人员。
(二)推荐名额。我院的推荐名额为:国医大师人选1名,全国名中医人选1名。
二、评选条件
(一)国医大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中医药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为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在中医药行业享有崇高声誉,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誉。
3.长期从事中医临床或炮制、鉴定等中药临床使用相关工作,仍坚持临床工作,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疗效显著。
4.中医药理论造诣深厚,学术成就卓越,学术思想或技术经验独到,在传承学术、培养继承人和传承团队建设方面有较大建树,代表性专著和代表性继承人在中医药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
5.医德高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6.一般应为全国名中医、国家级表彰奖励获得者或特别优秀的省级名中医。
(二)全国名中医。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中医药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为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在中医药行业有较大影响,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可。
3.从事中医临床或炮制、鉴定等中药临床使用相关工作30年以上,仍坚持临床工作,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疗效明显。其中,从事中医药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4.中医药理论造诣较为深厚,学术成果丰硕,学术思想或技术经验较为独到,在传承学术、培养继承人和传承团队建设方面有显著成效,具有代表性专著,培养的代表性继承人具有较高专业水平。
5.医德高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6.一般应具有主任医师、主任药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
7.一般应为省级名中医、全国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岐黄学者或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同等条件下,向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重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选倾斜。
三、材料相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老师按时间将推荐材料递交。纸质版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档案袋装好报送至行政楼人才办2019室,电子版发至邮箱。推荐材料包括:
1.请于10月20日中午12点前提交《汇总表》(附件1)一份,纸质版+电子版,其中纸质版需要科室负责人于空白处签字同意。
2.请于10月21日中午12点前提交《审批表》(附件2或3)一式5份,纸质版+电子版,其中纸质版“所在单位意见”栏,请科室负责人先在空白处签字同意推荐。
3.附件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可发扫描件)各一份(详细请阅读《审批表》的填表说明,按要求准备附件材料)。申请人和所在科室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请科室人员审核附件材料后于目录处写【附件材料真实、有效】再签名。
四、联系方式
医院联系人:刘老师 85421846
省中医药管理局联系人:周 潇 田芷柠 86522897
电子邮箱地址:137637339@qq.com
人力资源部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