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科室及教职工:
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要求,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综合评价导师候选人立德树人、指导能力和培养条件,科学遴选导师,加强导师队伍建设,现将2022年研究生导师增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落实立德树人职责,具备高尚师德师风
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有仁爱之心,以德育人,以文化人。
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研究生启发和指导。
3.落实导师责任,严格恪守学术诚信
科学选才,规范招生,正确行使导师权力,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坚决抵制学术不端、作假行为。各科室要突出学术诚信审核把关,结合本学科发展情况,对导师岗位总体的需求,提前做好布局规划。
二、增列工作安排
各科室党组织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教书育人责任作为推荐和遴选导师的重要条件,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科室要根据本学科现状及未来学科发展规划推荐合格的导师人选。
1.博导增列
本次博士研究生导师增列工作,新旧标准同时并行,申请人可选择新旧标准之一进行申报,新标准为《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增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川大研〔2020〕719号)文件及2021年下半年修订并报学校通过的新增博士生导师条件(通过科室教学秘书发放),增列条件中的分级方案按《高质量科技期刊及学术会议分级参考方案(暂行)》(查询途径:四川大学图书馆-知识服务-期刊分级查询);旧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增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大研〔2016〕108号)文件的条件要求和工作程序开展,增列条件要求中的期刊分级按原《四川大学SCI期刊分级方案(2015年版本)》执行。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科睿唯安等相关权威机构发布的预警期刊及黑名单期刊(查询途径:四川大学图书馆-知识服务-期刊分级查询),在预警及列为黑名单期间的期刊上发表的成果不作为导师申报成果。
本次博导遴选统计时间须满足:科研学术成果时间范围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年龄、职称、学位统计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2.硕导增列
本次硕士研究生导师增列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2021)>的通知》(川医临医〔2021〕16号)文件的条件要求和工作程序开展,增列条件要求中的期刊分级按《高质量科技期刊及学术会议分级参考方案(暂行)》(查询途径:四川大学图书馆-知识服务-期刊分级查询)执行。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科睿唯安等相关权威机构发布的预警期刊及黑名单期刊,在预警及列为黑名单期间的期刊上发表的文章不作为导师申报成果。
本次硕导遴选统计时间须满足:科研学术成果时间范围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年龄、职称、学位统计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21日将按要求(见后)将申报材料交科室。
2.科室审核及排序:2022年1月21日-1月31日
科室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逐条审核汇总申报材料;科室管理小组根据本学科(及学科各研究方向)导师岗位现状及未来学科发展需要对导师岗位需求的规划(未来五年内拟在本学科哪些专业方向新增博导数、硕导数作为规划重要依据),结合申报人的个人业绩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行综合排序,将审核情况和排序结果填入《四川大学申请增列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一览表》,并将审核和排序结果在科室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到学院,原则上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到学院。
3.科室提交材料:科室于2022年2月8日-2月16日将材料报研究生部209办公室,材料包括:满足条件者的申报材料、科室管理小组签字的纸质版《四川大学申请增列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一览表》、电子版《四川大学申请增列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一览表》。
四、申报博士生导师资格需提供材料的要求
1.简况表一式三份(打印),单独装订。
2.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每份按要求装订成册(详见第3、4条),每册封面上注明:申请四川大学博士生导师申报材料、申报学科名称、申请人姓名、申请人所在院系名称。
3.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顺序:正式发表的文章;教材专著;科研经费证明;省部级以上获奖证明;获得的专利及转化证明(本人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培养经验证明(学校档案馆复印已取得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表)等。
4.文章和著作提供支撑材料的具体要求:①仅提供申请人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的文章,在“申请人姓名”、“文章中表明其为通讯作者的说明”处用红笔或荧光笔作下划线标记,严格按照主要科研成果清单顺序装订;②4篇代表作需提供杂志封面、目录和文章全文,其余非代表作仅提供杂志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英文文章若无封面和目录者可只提供文章首页;③专著需含封面、版权页、目录;④英文文章需提供检索证明(可自行检索截图打印或到学校图书馆出具)。
5.简况表WORD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_申报专业_简况表.DOC)、附件材料PDF电子版(全部附件材料按顺序制作成一个文件,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_申报专业_附件.PDF)。以上两个文件发邮箱:13364201@@qq.com。
五、申报硕士生导师资格需提供材料的要求
1. 简况表一式二份(打印),单独装订。简况表电子版见附件。
2.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按要求装订成册(详见第3、4条),附件证明材料封面见附件。
3.证明材料按以下顺序提供复印件:学位证书;职称证明;研究生教学经验证明;科研经费证明;正式发表的文章;教材专著;临床指南;新技术;省部级以上获奖证明;获得的专利证明(本人为第一发明人)。
4.文章和著作提供支撑材料的具体要求:①仅提供申请人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的文章, 在“申请人姓名”、 “文章中表明其为通讯作者的说明” 处用红笔或荧光笔作下划线标记,严格按照简况表中“本人近五年来主要科研成果”顺序装订; ②文章仅需提供杂志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英文文章若无封面和目录者可只提供文章首页;③专著需含封面、版权页、目录、表明本人参与写作章节等信息,英文文章需提供检索证明(可自行检索截图打印或到学校图书馆出具)。
5.简况表Word电子版发邮箱:13364201@qq.com。
六、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部陈念,联系电话:85423833、18980601899
附件1.华西临床医学院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_2022年
研究生部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