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科室、部(处),各有关单位:
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专家专业评审,现将评审通过的项目作为2023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予以公布,共计94项(包括远程项目,详见附件)。项目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s://cmegsb.cma.org.cn)发布。
请各临床科室、部(处)及有关单位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确保项目按相关要求认真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批次
本次仅公布2023年新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远程项目)审批结果,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暂未公布审批结果,请关注后续通知。
二、查询方式
打开“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首页,无需登录,点击右下角“历年公布项目查询”,在“项目申办单位”文本框中输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或在“项目负责人”文本框中输入姓名,即可查询到批准项目信息。
三、规范项目执行
1.获批公布的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逾期自动作废,不可延期。
2.各项目负责人对所开展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负主体责任,按照“谁申报、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遵照《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2023年版)》文件要求及项目公布的内容及在举办有效期内完成项目举办。
3.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实行独立管理,原则上不与其他项目或会议合办、混办,确需合办项目,项目负责人要加强对项目的经费使用等的管理。
4.举办项目财务收支要符合相关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5.项目筹备举办时,项目经办人需到信息楼九楼远程中心办公室接受规范化执行及财务管理等相关培训。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远程)项目统一由公共事业发展部集中管理,科室按照教学任务按时完成授课。
四、严格考核评估
各项目需由专人负责学员刷卡考勤,严格按照考核结果送审学员学分信息。对考勤和考核过程造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全院通报、1-3年内停办各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等处罚。
五、联系人及电话
其他通知内未详尽事宜,请向对应联系人咨询:
国家级继教(远程)项目:刘老师,85423564
国家级继教(培训班)项目:彭老师,85422248
附件:四川大学华西医院2023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