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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04.17

全院各有关科(室)、部(处):

接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及四川大学人事处通知,学校近期将组织教师申请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现就我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由于时间较紧,请各科(室)、部(处)通知到相关员工,做好认定工作。

一、申请对象

学校已聘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尚未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在岗教师。  

 二、工作安排

(一)官网报名:即日起——42418:00

请申请人于42418:00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或“四川政务网”(www.sczwfw.gov.cn)填表报名。填表注意事项见附件5

(二)院内报名:即日起——42418:00

请申请人于42418:00前登录医院新版人事信息系统https://hxhr.cd120.com/#或进入手机微信小程序“华西人事进行院内网报,进入后点击“工作台”——“业务类”——“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请根据表格备注提示仔细填报。

(三)材料提交

请各科(室)、部(处)指定专人协助符合条件的职工准备申报材料,并将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和需提供的原件以科室为单位汇总于517日(星期三)18:00前交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惠老师审查,当天审查完毕即退回原件。

三、申请材料要求

根据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要求,请申请人严格按下述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所有申请材料请一次性提交完整。

(一)网报申请表:

申请人网报后,请在线签字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二)学历证书(非大陆高校毕业生需要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一式一份;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一式一份;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可免除普通话水平要求,获得博士学位人员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副教授及以上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链接:https://bm.cltt.org/#/index

(四)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一项即可:

《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教师岗培官网打印);

《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

《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五)体检合格证明: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请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  在高校统一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使用《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6),体检结论均需为合格,盖体检医院鲜章;

2.  体检日期在202261日后的《四川大学选聘人员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体检结论均需为合格。

备注:怀孕免胸透。

(六)证件照要求:

请提供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非白衣)证件照(1张),与网上申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七)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全文:

学校签署的聘用合同复印件,合同聘期应到20236月及以后。需完整复印且清晰。

(八)社会保险清单复印件:

请提供连续6个月社保清单复印件,需打印到20234月。(成都市社保参保职工可在天府市民云APP里选择社保服务-个人参保证明,保存带公章图片后自行打印。省本级参保职工可登录四川人社APP自行打印,流程见附件2

(九)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附件1):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科(室)、部(处)即可安排相关专家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测试由各科(室)、教研室、部(处)组建的“高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学科(专业)评议组” 根据附件134进行并提出审查意见(详见附件1,科室主任需在表后面“学科(专业)评议组组长”处签字)。其中任教学科一项必须与材料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任教学科和院内报名填报中的任教学科完全一致!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可免本测试,请提交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请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原件及复印件。

(十)2022年秋季及2023年春季课程表

高校附属医院、成人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2022年秋季及2023年春季课程表复印件。
   
四、其他要求:

学校和医院将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犯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严格对申请人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核查,此项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完成。

已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员工不需要参与认定。

请各科(室)、部(处)高度重视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保证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

85422828(医院人力资源部2015人才办公室惠老师)

85403799(学校人事处青年教师科翁老师)
联系地址:医院行政楼2015办公室、川大望江校区行政楼351办公室

 

附件:

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2.社保证明打印流程

3.四川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

4.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测评标准

5.官网报名填表须知

6.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人力资源部

2023417

附件下载:教资认定附件材料
来源: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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