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有关科(室)、部(处):
接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知,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签署的协议,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中德教育、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中德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赴德国大学和公立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派规模/专业、留学/资助期限
2024年该项目将在全国范围内提供50个博士后奖学金名额,留学期限为6-24个月,申请者应根据在院本职工作及学科建设需要来选择申报单位和专业。中德双方将在一年后适时共同组织评估。留学期限超过12个月的留学人员,如未通过评估,中德双方将终止其奖学金资助,留学人员需提前结束学业回国。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或应届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应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学位获得时间应在2年以内(2021年11月1日以后获得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申请人,如被录取,应确保可于派出前获得博士学位。
6、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
7、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作语言可为英语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水平证明:英语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德语TestDaF 14分或DSH 2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
为使奖学金获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开展研修, DAAD将在奖学金获得者赴德国前在中国提供为期2个月的免费德语培训和期间的生活费补贴。语言培训时间不计入留学期限。德语培训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具体安排待正式录取后由德方通知录取人员。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三、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该项目向所有德国公立及德国国家认可的大学和研究所开放。可通过www.research-in-germany.org或https://gerit.org/en/ 网站查找德国大学及科研机构公布的博士后研究位置。
2、申请材料
包括《四川大学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和《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指南》(附件2)中的《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3、申请时间及方式
(1)2023年11月3日下午6点前,请将《四川大学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申请表》报医院水塔楼1074室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并请确保在此日期前已在我院科研管理系统及时更新个人科研业绩。
(2)2023年11月7-30日,正式推荐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申请完成后,申请人需打印《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在打印该表时,将自动生成《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表中“推荐单位意见”一栏,需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核盖章。
(3)2023年11月30日下班前,请申请人将《四川大学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申请表》、《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并送到四川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派管科(行政楼511室)。
四、评审、录取办法
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将于2024年3月参加中德双方分别组织的专家评审,并根据结果确定录取人员,最终录取结果将于2024年6月公布。
五、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5年5月31日。被录取人员须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最早派出时间为2024年7月,具体派出时间以接收方邀请函为准。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须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派出。
六、联系方式
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医院水塔楼1074房间)陈蓓蓓8542257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派管科(望江行政楼511)樊老师 85407080
人力资源部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1:《四川大学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