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部(处)、科(室):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根据《四川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川大委学〔2024〕3号)文件精神,现就院内选聘优秀青年教师担任专职辅导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
1.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
2.党团和班级建设。
3.学风建设。
4.学生日常事务管理。
5.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6.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7.校园危机事件应对。
8.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9.理论和实践研究。
10.其他与学生教育管理有关的工作
二、选聘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德才兼备,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含博士后),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真情关爱学生,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三、聘任期限
聘任期限为两年
四、申请流程
登录人事系统(https://hxhr.cd120.com/#/)-工作台--常用功能-“专职辅导员申请”处按照提示填写申请并提交科室审核推荐。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 咨询电话:028-8542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