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按理说,入党时宣誓对党忠诚的他们,不该背离初心、忘却使命;
按理说,获得提拔晋升被委以重任的他们,不该以权谋私、贪图享乐;
按理说,接受过教育警示的他们,不该明知故犯、以身试法;
但行差踏错的人生没有那么多“按理”,一着不慎便成了悔之晚矣的那个“案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关于牢固树立以查办案件贯穿联通“三不腐”一体推进的工作理念,做深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2022年3月29日起,“廉洁四川”网站、微信公众号推出《“案”理说》栏目,切实推动以案释纪、以案说法、以案警示。
敬请关注。
自贡市大安区疾控中心原党支部书记、主任 曾迎春
【案例】
曾迎春,男,1976年12月生,四川自贡人。1997年9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自贡市大安区疾控中心副主任,牛佛中心卫生院院长,区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等职务。2023年5月,接受大安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7月,曾迎春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涉嫌职务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3年12月,曾迎春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案悔】
【案情】
【案说】
腐败的种子一旦在不经意间悄然种下,内心的贪欲就会如同野火,一旦燎原便难以遏制。曾迎春出身平凡,凭借专业能力成为受人敬仰的疾控专家,他本应是公共卫生事业的中流砥柱,却未能坚守廉洁底线,反而利用手中权力满足私欲,一步步滑入贪腐的深渊,亲手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令人扼腕。
曾迎春案警示我们,作为党员干部,无论身处何种职位,面对何种诱惑,都应时刻牢记初心使命,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才能在形形色色的“腐蚀”“围猎”中保持清醒,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不负人民的重托与期望。
——自贡市大安区监委委员、
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 万帅
作者:婧瑜 大喵 幸制法 王滔
编辑:游洋漪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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