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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应用基础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部编辑:科技部2018.07.18

各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科技厅基础处统一安排,对到期未验收的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院进行到期未验收项目情况收集及反馈(7月20日上午10点前)

1.未验收原因:说清楚未验收原因。特殊情况请在此说明。

2.处置建议及完成时限:如无特别说明,统一默认为本次能按期(即7月27日前)报送验收材料。如有特殊困难,请标注预计可以完成验收时间。

情况反馈表请见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院。科研院汇总后报送科技厅。

二、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材料(按验收提交材料顺序规范装订成册,一式五份)(7月27日前)

校内办事流程请见附件2.

(一)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三)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计划任务书(科技厅已签署,一份原件,其余四份为复印件)。

(四)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报告。(自拟)

(五)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申请报告。

(六)项目完成情况多媒体PPT汇报5分钟。(电子版)

(七)项目专项资金到位与支出情况证明材料:

1.项目承担单位实际收到财政专项经费拨款的明细清单和银行进账复印单;

2.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账;

3.专项资金单笔支出一万元(含)以上的发票及会计凭证复印件;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支出会计凭证及附件复印件;

4. 预算调整审批表;

5. 如有自筹资金,需要自筹资金支出明细账。

以上财务材料须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八)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项目试验基地、中试线、示范点等一览表,取得专利、软件、农林新品种、新药等知识产权证书或受理文件(清单及复印件),技术标准备案文件(清单及复印件),材料、产品检验或测试报告(复印件),成果评价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表(成果清单及复印件),获得科技奖励证书(清单及复印件),发表专著、论文清单,技术转让证明文件(复印件),用户意见书(复印件)等资料。

(九)经科技厅批复同意调整项目任务或指标的,应提供调整批复意见。

特别说明:

1.验收通过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的状态为准。

2.任务书尚未签署的项目,报送材料请附1份《基础类任务书补签申请》 见附件3

附件:

1.应用基础到期未验收项目情况反馈表

2.验收校内流程

3.基础类任务书补签申请

科技部 计划成果科

20180718-科技厅应用基础项目验收及情况反馈通知-挂网.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