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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通知——四川省科技计划应用基础研究等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0311
作者:科技部编辑:科技部2019.03.11

各项目负责人: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科技计划应用基础研究等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已发布在科技厅网站(http://kjt.sc.gov.cn/zhuzhan/tz/20190228/34210.html),对2019年3月1日前到期的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青年科技基金(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省院省校科技合作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材料(按验收提交材料顺序规范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材料报送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28号四川省原子能研究院科研发展事业部

受理时间:2019年3月15日-3月31日

联 系 人:吴彩梅  邓睿  

联系电话:028-65985218  

(一)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三)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科技厅已签署的原件一份和复印件)。

(四)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报告。

(五)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申请报告。

(六)专项经费100万元项目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七)项目完成情况多媒体汇报PPT。

(八)项目专项资金到位与支出情况证明材料:请按《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17〕40号)准备。项目承担单位实际收到财政专项经费拨款的明细清单和银行进账复印单;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账、专项资金单笔支出1万元(含)以上的发票及会计凭证复印件;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支出会计凭证及附件复印件;自筹资金支出明细账。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九)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项目试验基地、中试线、示范点等一览表,取得专利、软件、农林新品种、新药等知识产权证书或受理文件(清单及复印件),技术标准备案文件(清单及复印件),材料、产品检验或测试报告(复印件),成果评价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表(成果清单及复印件),获得科技奖励证书(清单及复印件),发表专著、论文清单,技术转让证明文件(复印件),用户意见书(复印件)等资料。

(十)经科技厅同意调整项目任务或指标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科研院联系人:刘力玮 85403107 行政楼339

院科技部联系人:曹玥 85422069 水塔楼1046


附件:

附件1.20190307基础处待验收项目清单(审计催的项目已单独通知)-挂网.xls

附件2.省科技厅基础处项目验收校内流程.doc

附件3.任务书补签申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