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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成果科2025.04.11

全院各科(室)、部(处):

根据西藏自治区科技厅通知,现将2024年度、2025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2024年度、2025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采取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种提名方式。

(一)单位提名

1.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奖

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奖候选项目应在提名单位、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

2.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杰出贡献奖

提名单位应注重提名仍在一线工作的杰出科学技术专家。杰出贡献奖人选应在提名单位、候选人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

(二)专家提名

1.每名提名专家可以向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提名1项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或1名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杰出贡献奖人选。

2.提名项目应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提名杰出贡献奖人选应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

3.提名专家应提名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项目(人选)。当提名项目(人选)出现异议时,提名专家有责任协助处理。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进行项目(人选)公示时将同时公布提名专家姓名。

4.专家提名实行“责任提名专家制”,2名(含)以上专家共同提名时,排在第一的专家作为责任提名专家,由其牵头负责提名、异议处理等工作。

5.参评此次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杰出贡献奖的人选、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主要完成人不得作为提名专家。

(三)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提名要求。提名项目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杰出贡献奖人选工作单位必须在西藏自治区(西藏所属或注册在西藏自治区)。

2.提名2024年度、2025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主要论文应当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发表。应用开发类项目应当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参加2024年度、2025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评审。提名专家、提名杰出贡献奖人选不能作为当年度提名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未对项目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不能提名为项目主要完成人。

(四)提名程序

1.提名单位与提名专家

1)提名单位。根据要求,我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由相关科技创新工作所在的西藏所辖市(地区)人民政府(行署)或西藏自治区直管部门提名。所有杰出贡献奖人选和项目都可以由西藏相应专业的全区性学术组织提名。我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需先联系好提名单位分配系统账号方可申报。请准备申报的项目组提前将申报信息(见附件)发送至医院科技部成果科邮箱 techaward@wchscu.cn ,待确定提名资格后方可申报。

2)提名专家。提名专家为区内外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杰出贡献奖获奖者。专家提名时,由责任提名专家通过本人电子邮件向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提出申请,并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申请格式见《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专家申请表》(附件2),电子邮件及附件标题命名为“提名专家申请表——专家姓名”。

2.提名操作

1)提名单位/专家使用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发放的提名账号登录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jl.xizangsti.cn/),添加被提名项目或杰出贡献奖人选,生成填报账号。

2)申请人使用填报账号登录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jl.xizangsti.cn/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提名书。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书是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提名书重点突出提名项目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等内容和提名人选的科技成就、贡献。提名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填写提名书时用第三人称身份(如“项目”、“该项目”等,而不能出现“本项目”、“本团队”、“我”、“我们”等字样)。其他填写要求详见附件。

三、提名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电子版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将2025年5月31日关闭,请在此之前完成系统提名书填写及相关附件上传。

当系统状态栏中显示形式审查通过后即可下载打印提名书,提名书纸质材料于2025年6月30日前报送完成。

(二)纸质版

纸质提名书3份,提名书主件和附件一并装订,A4规格纸张,竖向左侧装订,以“一、(项目/杰出贡献奖)基本情况”作为首页(用白色硬纸),请勿另加封面。

(三)其他要求

1.提名书报送前,仔细核对,确保提名单位、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名称以公章上的名称为准,如果项目主要完成人单位有变动则按照成果取得时所在单位公章为准,但现单位需知晓该完成人被提名本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并在完成单位栏盖章。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按贡献大小排序。报送后,无正当理由的,所有信息不予更改。

2.不参评二等奖的提名项目,在报送提名材料的同时,提名单位(专家)提供该项目不参评二等奖的正式函件(参考模板见附件)。

3.提名项目在公示完成后退出评审的,必须经所有主要完成单位、完成人一致同意后,由提名单位(专家)向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提供正式函件(参考模板见附件)。

4.提名书中不得有涉密内容。

四、联系方式

(一)医院

1)科技部成果科:曹玥、赵洪玥,85422069, techaward@wchscu.cn医院水塔楼1047办公室

2)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西藏医院:张逸杰,13986172216

(二)西藏科技厅

业务指导: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马荣梅 段娜 邓小琴0891-6822961

技术支撑:西藏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科技信息中心

高杨0891-6830873 xz_kxjsj@163.com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19号

 

附件:

1. 申报信息表

2.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提名书填写说明

3.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杰出贡献奖)提名书填写说明

4. 2024-2025年度提名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汇总表

5. 关于不参评2024-2025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函(模板)

6. 关于不参加2024-2025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函(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