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范围:以申请药品/医疗器械注册为目的而开展的临床试验项目。包括II、III、IV期药物临床试验、器械临床试验和扩展临床试验(EAP临床试验)以及附条件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国家要求完成的相关临床试验项目。
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9人,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各1名;医药相关专业人员7名(含伦理学专家、方法学专家各1名),非医药相关专业人员2名(含社区代表、律师各1名);院内人员5名,院外人员4名;男性8人,女性1人。名单如下:
生物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范围:纵/横向课题与自拟课题、新技术研究等临床研究项目。
生物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13人,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各1名;医药相关专业人员11名(含伦理学专家、方法学专家各1名),非医药相关专业人员2名(含社区代表、律师各1名);院内人员9名,院外人员4名;男性8人,女性5人。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