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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厅社发处项目结题的通知
作者:科技部编辑:科技部2017.12.08

验收通知

校内各单位:

接科技厅社发处通知,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务必于12月22日前提交验收材料。

对于无正当理由不结题验收或多次催交仍不结题项目及负责人,将采取适当方式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情况严重者项目直接做终止处理,除通报外,经费(包括已使用经费)全部退回科技厅。

材料报送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二段24号,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省生产力促进中心)506办公室,联系电话 028-68107638,罗老师。

校内联系人:曹玥85422069,刘力玮85403107

附件:

1. 项目清单

2. 项目验收要求    

【20171208】社发处项目再次催促验收通知.doc

【20171208】社发处催验收项目清单【生产力促进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