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负责人:
接川大科研院通知,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收回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函财〔2018〕91号)和科研院2018年7月4日发布的《关于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5年度结题项目有关经费管理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学校科研院及医院科技部已经多次通知和敦促相关项目负责人尽快使用基金结余经费,现对学校统筹使用2015年度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经费所余部分(简称“基金结余经费”)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截至2018年11月15日,学校将对基金结余经费统筹使用:1、对已在财务处办理过结题手续的项目,结余经费所余部分中20%用于学校统一安排的基础研究培育工作,另外80%用于项目负责人提前开展科研活动的预研支出;2、对从未在财务处办理过结题手续的项目和结余经费所余部分低于2000元的项目,结余经费所余部分全部用于学校统一安排的基础研究培育工作。
请相关负责人有计划并合理使用结余经费。
附件:川大科研院关于统筹使用2015年结题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经费的通知.doc
院科技部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