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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项目验收及其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计划科2024.05.29


全院各有关科(室)、部(处):

单位现对到期和逾期的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项目开展验收、项目产出的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提交资料

(一) 验收方式

重点考核项目完成情况、产出成果等内容。

(二) 验收专家

验收专家应为从事该项目相关专业人员,重点研发项目验收专家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普及应用项目验收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验收专家组成员应为单数,设专家组长1名,重点研发项目不少于5名专家(专家应来自于不同单位,且本单位专家应回避)、普及应用项目不少于3名专家(本项目组专家应回避)

()验收要求

验收专家根据任务书对项目研究内容、成果产出、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专家意见。

()资料上传

按要求在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科技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http://wsjkw.tccxfw.com)提交验收资料。

1.项目负责人登录管理平台进入结题验收项目结题验收结题验收向导界面,根据提示上传以下验收材料:

(1)上传《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项目结题验收专家名单》 ( 附件11 )原件扫描件

(2)上传《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验收情况报告表》(附件12)原件扫描件;

(3)上传《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表》(附件13)原件扫描件;

2.盖章材料(附件11、表2)请填写完成后于61117:00前交至水塔楼1046室,医院科技部统一办理盖章,逾期不予受理。

3.请务必于61818:00前完成系统提交工作。

二、科研成果统计

请已完成结题的项目务必同期完成科研成果统计。

(一)信息填写

项目负责人登录管理平台”,进入结题验收项目结题验收成果统计界面,按照要求填写《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科研课题科技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14),并上传对应的支撑材料。

请于625日前完成科研成果登记并提交系统。

三、有关要求

严格执行科研诚信相关要求,严格查处论文抄袭、 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同时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落实科研诚信黑名单制度,对科研造假等违背诚信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和终身追究制。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院科技部 计划科:邓欣雨  85422115(首选华西微家留言)

 

附件:

附件1. 结题验收资料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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