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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校管纵向项目结余经费办理流程(经费到校项目)—2021.12.31更新
2021.02.08

:结余经费办理后,项目所余经费取消原预算控制,拉通使用;但支出范围不变,仍用于后续科学研究开展所需的直接费用。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余经费办理

1、 四川大学作为 承担单位的 项目: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川大科研院统一办理结余经费继续使用申请——科研院告知医院科技部——科技部通知各项目负责人,继续使用经费即可(川大财务系统内,该项目显示“已结题”,即表示该项目结余经费已可使用,需在规定时间内用完结余经费;如收到通知后,财务系统仍显示“已报表”,且预算控制未取消,可联系医院科技部另行处理)。

2、 四川大学作为 参研单位的 项目:项目通过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下载并填写结题后项目经费使用申请表—2021-12版——项目负责人签字——携申请表+结题验收证明材料,到川大科研院审核、签章(望江校区行政楼345室)——到川大财务办理结余经费(望江校区行政楼234室)——在规定时间内,用完结余经费即可。


(二)重大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办理

项目通过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下载并填写重大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审核表(2021-12版)——项目负责人签字——携申请表+结题验收证明材料,到川大科研院审核、签章(望江校区行政楼345)——到川大财务办理结余经费(望江校区行政楼234)——在规定时间内,用完结余经费即可。


(三)四川省科技厅项目结项、结余经费办理:省科技厅项目提交结题材料后,科技厅系统显示“科技厅同意验收” ,应及时办理以下手续:

1、项目结项手续:登录川大科研创新服务平台 http://kygl.scu.edu.cn  项目状态为【进行】的项目均需办理项目结项手续:(登录系统——科研项目——找到对应项目——业务办理入口——结项),填写结项日期,上传结项报告、验收意见、验收专家名单等结题证明材料;特殊情况请在结项说明中说明;提交后请联系项目主管审核(电话 85403107/ 85407336项目状态为【完成】即表示完成项目结项手续。

注:首次登录系统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项目负责人的川大一卡通号;忘记密码请按系统提示自行找回 或者 联系系统管理员85406815

2、结余经费办理手续: 项目通过科技厅验收后,但财务处系统显示项目名称为【已报表】的项目均可办理结余经费手续:下载并填写结题后项目经费使用申请表—2021-12版——项目负责人签字——携申请表到川大科研院审核、签章(望江校区行政楼345室)——到川大财务办理结余经费(望江校区行政楼234室)——在规定时间内,用完结余经费即可。


(四)其他零星结题项目结余经费办理


项目通过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下载并填写结题后项目经费使用申请表—2021-12版——项目负责人签字——携申请表+结题验收证明材料,到川大科研院审核、签章(望江校区行政楼345室)——到川大财务办理结余经费(望江校区行政楼234室)——在规定时间内,用完结余经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