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室):
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通知,开展第三批四川省拔尖中青年中医师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全省卫生计生和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等机构从事中医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已遴选为四川省名中医、局学术技术带头人者,不参加此次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医药事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从事中医临床或栽培、炮制、鉴定等中药临床使用或中药产业相关工作不少于15年。
3.应具有中医药学或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资格条件。
1.中医人员应是长期在中医临床工作,中医药基础理论扎实,掌握本学科、本专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医疗技术熟练,临床经验较丰富,在辨证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或疑难病症方面有思路、有特色、有专长,诊治病人量多,中医药治疗率高,疗效显著,在群众满意度高、同行认同。
2.中药人员应具有丰富的中药学、方剂学知识,在中药栽培、鉴别、炮制、制剂、鉴定等方面具有独到的经验和学术技术专长,并能够有效地帮助医生和指导病人用药,业绩显著,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在本地、本单位是本学科或专业的骨干,近五年单位综合考核成绩合格及以上者。
4. 省级及以上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一)严格条件。
各相关科室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认真负责做好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客观评价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理论水平、业务技术水平、解决疑难问题能力、技术指导能力等情况(近5年为主),并认真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把真正的骨干人才推荐出来。
(二)规范程序。
为要进一步增强推荐工作透明度,医院将推荐条件、方式、程序予以公开,并将对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及业绩、成果、贡献等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申报四川省拔尖中青年中医师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省拔尖中青年中医师推荐汇总表》1式1份(见附件4),附电子文档(Word文档格式)。
2.《四川省拔尖中青年中医师推荐表》1式1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附电子文档(Word文档格式)。其中“所在单位意见”由科室事先按照填表说明来填写,并请科室负责人在空白处签字。
3.推荐人选《综合推荐材料》,1式3份,需科室负责人在空白处签字。内容应着重反映被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水平与能力、工作业绩、综合素质等情况(包括被推荐人选专业理论水平、业务技术水平、解决疑难问题能力、技术指导能力、在本地开展适宜新技术情况,业务工作数量及质量,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担任社会组织团体职务情况,参加省内外学术和技术交流,参加重大、重点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在省内外达到的水平,所产生的效益或影响,本人所起的作用等情况)。
4.推荐人选附件材料1套。包括推荐人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注册证书》、省级及以上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结业证书,推荐人选发表的主要论文、出版的著作封面或扉页、版权页,著作目录表等能反映学术技术水平及成就的依据等复印件1式1份(附件材料中的复印件需要科室审核是否和原件一致,并请审核人签上名字和日期)。
6. 所在单位公示表1式1份(见附件3),其中“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栏请科室负责人签字,“公示结果处”留空。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各相关科室务必认真审查相关材料原件,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注明审核日期。
2.所有申报材料统一A4规格,打印和复印字迹清晰。
3.每位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公示表》、《综合推荐材料》和附件材料须单独装订,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每人一袋,每袋上均需贴《材料目录》(附件1),并填写完善(档案袋可派人到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领取)。
4.推荐材料纸质版请于2017年7月24日前交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行政楼2019办公室),电子版发邮箱:153444277@qq.com。
医院联系人:田安宁 卢军
联系电话:(028)85422576
电子邮箱:153444277@qq.com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联系人:田芷柠
联系电话:(028)86522386
电子邮箱:sczyrs@126.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处
(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省政府综合办公区205室 邮编:61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