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有关科(室)、部(处):
接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魁北克省政府高等教育合作协议》,2017-2018年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拔留学人员赴魁省高校学习、研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及选派专业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博士研究生36-48个月
博士后12个月
短期研修生4个月
选派专业:优先支持管理科学,环境科学,工程学,卫生科学,法律、司法和公共安全,教育和教学法创新,农业、土地使用规划和开发,多媒体和信息技术,中国和魁北克文学及研究。
2、选派规模: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短期研修生各约10人。
二、资助内容
1、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
2、魁方为提供在魁省留学期间的生活费、医疗保险费:
博士研究生:25,000加元/年,留学期限为3年,最多可延长12个月(1,000加元/月);
博士后:35,000加元/年,留学期限为12个月;
短期研修生:3,000加元/月,留学期限为4个月。
留学人员按魁北克学生相同标准支付学费。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我院在编员工。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五)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六)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加拿大、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七)博士研究生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
2、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1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八)博士后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2年以内。
3.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九)短期研修生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在职研究人员申请者获博士学位的时间不能超过5年。
(十)之前没有享受过该项目下的奖学金及任何魁省提供的优秀奖学金。
四、申请时间及方式
1、我院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6月5日。申请人需填写《四川大学“2017-2018年加拿大省政府奖学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医院行政楼2019室),并将电子版发至794247615@qq.com。
申请人员个人科研业绩请确保2017年6月5日前已在我院科研管理系统及时更新,以备医院核查。
2、2017年6月10日前,经我院审核同意后,申请人将填报的《四川大学“2017-2018年加拿大省政府奖学金项目”申请表》,交至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派管科(行政楼511室)。
3、获得学校同意推荐后,申请人于6月10日至15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由科室负责人签署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交人力资源部审核盖章。完成网上报名后,申请人将按照《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2)准备的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合并为一份PDF文件,文件名为申请人姓名拼音(格式为姓+名),并发送至ca@csc.edu.cn。
4、2017年6月15日前,由申请者本人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交至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派管科(行政楼511室)。
五、评审录取办法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魁方评审结果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被录取人员将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派出,具体派出时间以魁方通知为准。
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
六、联系方式
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医院行政楼2019房间)陈蓓蓓 85422576
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望江行政楼511)樊老师 85407080
附件1:四川大学“2017-2018年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奖学金项目”申请表.docx
人力资源部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