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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7.05.19

全院各有关科(室)、部(处):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签署的协议,中德双方将联合资助对同一课题开展研究的合作课题组人员的交流互访,以鼓励并促进中德双方学术及科研机构的合作。留学人员可在两年内分年度赴德研修两次,项目负责人每次1个月,项目参与人每次3个月。已录取项目若申请第三年资助,须递交新的申请材料。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与资助方式

 1、协议名额:约25个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4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课题组负责人留学身份为高级研究学者。分年度赴德研修两次,每年一次,每次1个月。

 课题组参与人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分年度赴德研修两次,每年一次,每次3个月。

 申请第三年资助者只资助赴德研修一次。健康和生命科学、公共健康科学。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资助农业科学、信息科学技术、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社会科学;其中社会科学将主要支持中德文化研究相关专业,包括语言、文学、文化研究、法学、管理学。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中方录取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院在编员工。

 2、项目组负责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6月15日以后出生);项目组参与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其他条件应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相关要求;

 3、申请人应以项目组为单位进行申请,每个项目组由1名项目负责人及1-3名项目参与人组成。不接受尚未被纳入相关项目组的人员提出申请;

 4、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教授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项目参与人以在读博士研究生和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为主。

 5、 项目组应已确定德方合作伙伴,并协助合作方在规定时间内向DAAD(德国)提出申请,德方项目申报指南:

http://www.daad.org.cn/zh/stipendienangebote-fur-chinesen/wissenschaftliche-aufenthalte/programm-des-projektbezogenen-personenaustausches-ppp以及

https://www.daad.de/hochschulen/ausschreibungen/projekte/de/11342-foerderprogramme-finden/?s=1&projektid=57095458

三、申请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1)我院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6月5日。申请人需填写《2017年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申请表》(附件),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医院行政楼2019室),并将电子版发至794247615@qq.com

申请人员个人科研业绩请确保2017年6月5日前已在我院科研管理系统及时更新,以备医院核查。

2)2017年6月9日前,经我院审核同意后,申请人将单位同意公函(需有学院领导签字及公章),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备,同时5月10日-6 月15 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同一小组的每位申请人均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材料无需打印)。

2、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并受理申请材料。申请人应于6 月20 日前将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及纸质申请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同时按要求将部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mli@csc.edu.cn,文件名标注为“姓名-推荐单位-PPP”。

3、申请材料

① 单位正式推荐公函(一份,司局级/校级红头文件、带函号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申请表》(一式两份,同时请将电子版发至mli@csc.edu.cn,其中研修计划不超过4 页)

③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简历(一式两份,不超过2 页,同时请将电子版发至mli@csc.edu.cn)

④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的主要成果(一式两份,不超过1 页,同时请将电子版发至mli@csc.edu.cn)

⑤合作协议(如无可不附)(一式两份)

材料2 至5 须按顺序装订成两套,每套材料首页附清单,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单独放置。

⑥申请第三年资助的项目需在提交以上材料以外提交科研合作报告,作为确定是否进行第三年资助的主要评审依据。

 四、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将分别组织专家对中、德双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于12 月底公布录取结果。录取材料将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由单位转发本人。

 五、对外联系及派出

 1、中方申请单位须在申请前联系德方接收单位,优先资助已与德方开展实质性合作的单位。

 2、留学人员无需办理同意派出函。

 3、留学人员两次派出前,均需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手续。

4、无需交纳保证金。

六、联系方式

 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医院行政楼2019房间)陈蓓蓓 85422576

 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望江行政楼511)卢聆 85403050


附件:2017年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申请表.doc


 

                                      人力资源部

2017年5月18日


作者:人力资源部 编辑:刘欢 来源: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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