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有关科(室):
接上级通知,根据中日双方签署的《中日笹川医学合作项目协议书》,2016年度笹川医学奖学金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拔项目研究员赴日学习一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1、我院在岗员工(含编制内、聘用制员工)。
2、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在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或已受聘我院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4、英语达到托福(TOEFL)550分以上或网考80分以上、雅思5.5分以上,或日语达到日本国际教育支援协会或国际交流基金组织的日语能力测试2级以上成绩。提交的外语能力资格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5、其它要求
(1)具备较好的政治素养,思想觉悟高,诚实守信,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拥有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
(2)所在部(处)、科(室)根据学科建设发展与人才梯队建设需要,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选派(本项目赴日学习时间为1年,前期要求2-3个月的日语脱产培训);
(3)有去日本学习研究的愿望,研究目的明确,研究内容与本人从事专业相符;申请人对拟访学单位及导师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或合作,保证研究活动能顺利开展;
(4)该奖学金优先推荐急需紧缺人才,如护理、药师、卫生应急、卫生监督、精神卫生、儿科医师等领域人才;
(5)完成学习任务后能按期回国、回院服务;
(6)被录取后,无特殊情况不可放弃。
二、费用
在日期间的研修费用由笹川医学奖学金承担。其余费用包括:面试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国内语言培训费、1次往返日本国际旅费以及在日期间生活费用,共计约18万元人民币。费用承担如下:
1、申请者获日本顶尖医疗单位邀请(学科专业排名世界前5或相当水平),且最终入选该项目,则上述相关费用由我院人才培养专项(出国<境>)基金全额资助。
2、申请者获日本其他医疗单位邀请(专业排名未达全球前5或相当水平),且最终入选该项目,则我院人才培养专项(出国<境>)基金按我院现行标准给予资助生活费及1次往返日本国际旅费,生活费差额部分和其余相关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3、如申请者未能通过面试或语言培训而未获该项目最后录取,所有相关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选拔程序与派出时间
个人申请、科室推荐、医院审核初选并经四川大学审核盖章后报送笹川医学奖学金。笹川医学奖学金中方专家评审委员会从全国被推荐人选中盲选40人,经中日双方共同面试后,选定不超过30名人员,完成相关培训及办理相关手续后,于2017年4月初赴日学习。
四、提交项目申请材料及申报截止日期
申请人可通过个人、所在学科或该奖学金项目等渠道了解适合本人的研究专业,联系在日本的研究单位,并取得初步同意接收函(格式不限,电子邮件、信函均可)。
申请者须仔细阅读《项目申请须知》(附件3)并按要求填写《项目推荐表》(附件1)、《项目申请书》(附件2)、《项目登记表》(附件4,科室负责人签署相关意见)并准备申请所需的相关材料。相关申请材料(除《项目登记表》一式一份,其余材料均需一式两份)请于2016年6月30日前交至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行政楼2015办公室),并同时将《项目申请书》及《在职证明书》(自拟)电子版发送邮件至794247615@qq.com。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 陈蓓蓓 85423326
笹川同学会办公室: 陈怡、李忠金、吴久利 010-82211350
人力资源部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