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部(处)、科(室):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6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10号)相关报考要求,现将我院2016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务必通知到本科室相关在岗员工(包括聘用制员工),并组织好科室的报名工作。
二、 考试专业及科目
专业代码 | 考试专业 |
13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士) |
15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师) |
17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中级) |
考试科目具体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14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15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三、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单位统一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请考生于2016年2月18日-2月25日登录报名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提交申请并打印《2016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A4纸张)。
网上报名前,请一定参看报名网站关于此次考试的说明。其中:确认考点填写“委直”;单位名称填写“华西医院××科” (请勿写成‘四川大学华西医院XX科’,以便将来分发确认单、合格证书及省卫计委编码);单位所属填写“中央”;单位性质填写“医疗卫生”。网报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确认;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露双耳,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2、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原件均由科室负责审核,不需上交医院):
(1)《2016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签上姓名及日期);
(2)本人近期6个月内二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贴于《申报表》右下角。
(3)身份证复印件;
(4)前一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若为非全日制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需同时提供上一级中专或大专学历证书复印件);
(6)学历审核报告(详见本通知第四条第4款);
(7)201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仅限于2015年度未通过考试者,在2016年度滚动报名时提供);
(8)聘用合同复印件(只需复印有合同起始时间的页面,延长了合同期的员工应同时提供旧合同的复印件)
(9)规培结业证书复印件(曾有规范化培训经历的人员需提供)
(10)相关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
(11)科室统一汇总提供:报考人员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汇总表由科室统一填写,请科室负责人在纸质版上签字,电子版请于2016年2月24号下午6:00前发至 yuting_tang@foxmail.com) 。
前述2(1)-2(11)申报材料的纸质版请于2016年2月24号下午6:00前统一交到医院人力资源部2008房间。
3、报名确认:
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将统一到四川省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现场确认(本人无需前往),现场确认成功后,医院将返还确认单,考生需仔细核对报考信息,并在确认单上签字并统一缴纳报名费。
4、缴费
考试收费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和省财政厅、卫生厅川财社【2009】19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考生核对确认单后将考试费交科室,由科室统一到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凭人力资源部开具的缴费单据,到医院财务部缴费,财务部核清后代缴至四川省卫生人才交流中心。
5、考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
考试时间为2016年5月14、15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016年4月28日-5月15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报考要求
(一)基本条件
参加医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劳动纪律和医疗卫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和操作等技术工作,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二)报名人员要求:须为我院在职在岗员工(包含编制内与聘用员工),并从事临床医学工程技术的人员方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相关条件如下: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的。
(2)伪造学历、资历等报名材料的。
(3)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处理并在禁考期内的。
(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2、报名年限要求:报名参加2016年度卫生人才评价——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5年12月31日,须严格执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原则上以在我院工作年限为准。既往在外单位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可提交该单位劳动合同及人事部门的证明,医院将根据该单位的级别等具体情况核定是否可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1) 临床医学工程类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a) 取得中专学历,担任初级士职务满5年
(b)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c)取得本科学历,当年即可报考。
(2) 临床医学工程类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a)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初级师职务满7年。
(b)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初级师工作满6年。
(c)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初级师工作满4年。
(d)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初级师工作满2年。
(e)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当年即可报考。
3、报考专业要求:原则上需严格对岗报考,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在我院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转岗工作年限证明需请本人所在科室出具)。
4、学历要求: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报名提交的最高学历(2002年以来取得的学历)均需自行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核实(网址链接: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并打印学历查询结果。☆(如无学历查询结果将视为申请材料不完整,学位证无需审核)。
四、参加报名考试的员工需严格遵守报名考试纪律,禁止本院员工通过外单位报名。如有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等违纪现象,将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此通知仅针对华西医院/华西临床医学院在职员工。规范化培训学员、在校学生请咨询相应主管部门。 )
联系人: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唐雨婷 (电话:8542-2828、8542-2576地点:行政楼2008房间)
附件1:2016医学工程技术报考人员汇总表----XX科.xlsx
人力资源部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