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近期,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新的《准则》和《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级和院党委、纪委的要求,请各支部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并做好党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党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可以从本通知附件下载。请各部门/科室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同志如实填报,并于2015年12月15日前将本支部汇总情况及个人报告表报送纪委办公室。
以上内容如有疑问,请致电医院纪委办公室85422015。
附件:
2015年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华西医院党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doc
纪委办公室
201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