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有关科(室)、部(处):
接四川大学人事处通知,我院将开展协助推荐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相关工作,现将我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背景
“专家评审”是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评审专家推荐工作时是选派质量的重要保障,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具体体现。目前我院已有11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库专家。
二、推荐要求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愿意并能真正参与评审工作(大型评审工作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2-6月)。
2、要求推荐学术型及应用型两类专业领域的专家。
3、学术型专家重点推选学科为放射医学、老年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耳鼻咽喉科学、麻醉学(详见附件1),应具备较强的学术素养,为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专家,熟悉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研究情况,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博士授予权的专业须为博士生导师)。
4、应用型专家不限推选学科,原则上应有丰富应用型专业学位培养教学经历,或具有一定行政管理经验,或有产学研经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单位研究情况。
5、需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在国外留学(研修)经历,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丰富国际学术交流经验者优先推荐。
6、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评阅外文申请材料。能用外语面试者优先推荐。
7、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的互联网知识。
8、近三年曾参与国家出国留学评审工作以及担任一定行政、管理工作职务者优先推荐。
9、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回国人员优先推荐;现(曾)担任校级领导者优先推荐。
三、推荐办法
采取个人申报、科室推荐、单位审议的原则。请有意申报者填写申报表(附件2),申报表中“第一学科专长”栏学科代码请参考 “学科代码表”(附件3)或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cu.edu.cn/bszyml/Index。
纸质版申报表请于2015年11月24日交至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行政办公楼2015房间),同时将电子版申报表发至邮箱794247615@qq.com。
联系人 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 陈蓓蓓 85423326
人力资源部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