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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 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2015.11.19

全院各有关部(处)、科室、实验所(室):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384号)已发布(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5/201511/t20151116_122381.htm),为更好地组织院内项目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本批次共发布6个试点专项申报指南(“干细胞及转化研究”、“数字诊疗装备研发”、“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新能源汽车”、“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七大农作物育种”)。

二、组织申报推荐单位

    1、教育部科技司

    2、四川省科技厅

    3、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特别提示: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限推荐其会员单位。

三、申报资格要求

    详见科技部通知及各试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四、校内组织工作方案

    1、为有效组织和争取推荐机会,学校科研院首先征集申报意向(包括牵头申报项目和参与),请申报人认真阅读通知及指南内容,明确拟牵头申报(或参与)的指南中的项目(任务),填写《四川大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统计表》(附件1),于11月23日(星期一)12:00之前,发送至科研院邮箱:jhkscu@163.com或医院学科建设部计划成果科邮箱1162605072@qq.com。

    2、科研院及医院根据汇总信息,与拟申报项目的团队负责人联系沟通,开展争取推荐的协调工作,以及推动我校科研人员参与到其他优势单位的申报工作中去,逐步形成有效的申报方案。同时根据汇总信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参与人员承担改革前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和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3、根据获得的推荐资格情况,科研院组织项目申报人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2)具体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网络填报的受理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8:00至2016年1月4日17:00。

    特别提示:“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申报采取填写建议书(附件3)、申报书两步申报评审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议书网络填报的受理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8:00至12月15日17:00。(详见该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科研院专项联络员(对应专项):

    “数字诊疗装备研发”----张鸿 85405016,18980515044,jhkscu@163.com 

    “干细胞及转化研究”、“新能源汽车”----张中民 85468389,13458673118, jhkscu@163.com

    医院学科建设部专项联系人:

    苏伟:85422115/18980606348; 1162605072@qq.com

 

学科建设部

                                2015年11月19日

 

附件1四川大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项目申报统计表.xls

附件2国家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模板.doc

附件3干细胞及转化研究重点专项项目建议书模板.doc

附件4“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5“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doc


作者:学科建设部 编辑:刘欢 来源:学科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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