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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和专项经费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实行在门诊记账的通知 2011.09.20

 

关于科研和专项经费
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实行在门诊记账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老师:
为简化科研报账环节,体现财务部优质服务特色,目前财务部已开通科研记账快速专用通道。因科研和专项经费需要在本院门诊支付的医疗费用,今后无需现金结算,全部采用记账的方式在经费本中报账。
具体流程如下:
 
 
优质快捷的服务是我们一贯的追求!
在记账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拨咨询电话:
纪晶(会计科):        85422151
陈震(会计科):        85422149
谢忠(门诊财务办公室):85422154
财务部
2011-9-15
 
作者:财务部 来源: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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