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部(处)、科(室):
根据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单位“小金库”问题处理处罚意见》内容,本次治理“小金库”工作将捐赠、盘盈资产未入医院账簿的均纳入“小金库”治理范围,包括科室接受厂家“投放、试用”未签订捐赠协议,未纳入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核算的仪器设备。为进一步贯彻和切实执行我院《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及财务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的各项要求,按照医院治理“小金库”和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制定《2011年治理”小金库”中未列入医院帐簿资产的清查方案》,下发各部(处)、科室,认真检查、认真核对,并按要求组织自查自纠、上报数据,杜绝各种不规范行为发生。
一、清查的范围
科室接受厂商“投放、试用”的仪器设备;厂商“资助、捐赠”科室的仪器设备。
二、清查的方案
本次清查采取医院各部门自查自纠的方式,科室组织人员对清查范围内的仪器设备进行认真清理和数据核对,应自主清理近五年接受捐赠、投放、试用的仪器设备,并填写《四川大学华西医院2011年部门(科室)未列入医院账簿资产清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在4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前上报采供维保部。要求:
1、试用的仪器设备:科室接受的“试用”仪器设备,除填写详细情况外,科室必须在4月24日前全部退回厂商,如无法退还的在“登记表”中说明,由采供维保部协助退还,包括在试用期限内(一个月)和超期试用的仪器设备。在医院未出台新的“试用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前,不得接受和申请厂商的仪器设备“试用”。
2、“投放、资助、捐赠”的仪器设备:科室接受的“投放、资助、捐赠”仪器设备,除填写详细情况外,未与医院签订捐赠协议资产,科室必须在4月24日前退回厂商,如无法退还的在“登记表”中说明,由采供维保部协助退还;有医院捐赠协议资产,必须提供协议原件并由采供维保部与财务部共同审核协议签订和入账情况。
请全院各部(处)、科(室)严格按照清查方案中的要求,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及时完成“登记表”各项信息的填写和材料上报,确保本次治理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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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