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部(处)、科(室):
接医管处转省卫健委通知,根据《四川省临床技能名师评选管理办法法》(川卫发〔2019〕29号)(附件1)规定,开展第二届四川省临床技能名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院推荐名额不超过12人。
二、推荐要求
推荐范围、原则、条件、程序等按照《四川省临床技能名师评选管理办法法》执行。
四川省临床技能名师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个人申请。
三、推荐材料
1.《四川省临床技能名师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电子版+纸质版一份)。推荐人选须登录四川卫生人才网(http://www.scwsrc.com),选择“人才评选”中“四川省临床技能名师”,从“推荐人选系统入口”进入,在线如实填写个人材料并提交后,下载打印《四川省临床技能名师推荐表》。填写时,工作单位选择华西医院,但是“推荐单位”需选择四川大学。推荐人选须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推荐表要本人签字确认,确保在线填写内容与报送材料一致。电子版请发邮箱153444277@qq.com;纸质版“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请在填写后请科室负责人在空白处签字。
2.推荐人选综合推荐材料1000字以内(电子版+纸质版一份)。综合推荐材料包括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情况(主要是推荐人选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主持或参与的重大科研课题和项目,获得的表彰奖励,在省内外或国内外达到的水平,产生的效益或影响,推荐人选所起的作用等)。电子版请发邮箱153444277@qq.com,纸质版请科室负责人在空白处签字,落款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3.被推荐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套,包括被推荐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表彰奖励证书、业绩贡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科室对推荐人选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和业绩贡献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并在复印材料上签字“经审核,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审核人:XXX”。
四、相关要求
1.各科室、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推荐标准,以学术技术水平及工作业绩为重点,认真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质量。
2.《推荐表》和附件材料须单独装订。推荐材料均须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用牛皮纸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份档案袋封面上贴《材料目录》(附件2),并注明推荐人选姓名、工作单位、专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等内容。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
4.推荐纸质材料报送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行政楼2019),综合推荐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153444277@qq.com)。咨询电话:85422576。
附件:
1 关于印发《四川省临床技能名师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卫发〔2019〕29号.pdf
人力资源部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