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部(处)、科(室):
接四川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通知,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省教书育人名师和中小学名校长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356号)要求,为做好我院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名额
我院推选四川省教书育人名师名额为1名(含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骨干),其中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天府万人计划”天府名师者,若申报四川省教书育人名师,不占遴选名额,直接纳入; 省级以上名师优先推荐。
二、推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享有较高社会声誉;
2.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在职在岗,教学和育人业绩突出,人民群众公认;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二)其他条件。
1.申报人近 6 学年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 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 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临床带教等)。如在立德树人方面业绩突出的,每学年教学工作量可适当放宽。
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者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业绩突出,在全省具有较大影响力。
3.非现任校级领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通报批评的;
2.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
3.其他不符合推选情形的。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报人填写附件推荐表和汇总表(附件1、附件2),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53444277@qq.com,纸质版请在“单位党委(党总支)意见”栏填写意见,并请科室支部书记签字,提交至行政楼2019办公室。
2.医院将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四川大学人事处。
3.报名截止:2019年7月12日下午5点前。
联 系 人:田安宁
联系电话: 028-85422576
人力资源部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