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科(室):
为了加强全院各部(处)、科(室)与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联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加强安全信息的有效互通。经院领导批准,决定在全院各部(处)、科(室)建立安全联络员机制。
一、安全生产工作联络员职责
1.负责向本部(处)、科(室)传达上级单位和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2.负责及时向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反馈本部(处)、科(室)在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跟进问题和隐患的处置。
3.参加医院组织的安全生产相关培训与演练,并在本部(处)、科(室)内开展相关宣教活动。
二、各部(处)、科(室)指定1人作为安全联络员,加入医院安全生产联络QQ群,群号:301646584,联系电话:85422744
特此通知
安全保卫部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