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部)、科(室):
按照消防法规的第七章四十条规定,各重点单位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按我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各(部)、科(室)需自行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演练时注意如下事宜:
一、演练要求
1、各(部)、科(室)全体教职员工必须参加本科室组织的消防演练,请科室根据《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本科室火灾应急处置预案。主任(部、处长)及书记、护士长、医疗及护理组长必须严格分工并相互配合,组织全科教职员工安全有序的进行演练。
2、演练中,不喧哗、不吵闹、不开玩笑;听从命令,服从指挥;不拥挤、不推搡;不收拾物品;团结互助,发现有人摔倒,应将其扶起,避免踩踏事件发生;无论在走廊上还是在楼梯上,要始终遵循“靠右行”的规则,人流的左侧要始终留出可供1人自由通行的空间。
3、演练时,根据科室工作安排和需要,可联系安保部现场指导。
4、所有参加演练人员需进行签到,同时现场安排专人拍照。
二、演习完毕后,科室需完成的工作
1、对演练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由安全责任人在总结上签字(请下载附件《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消防演练报告》),将本科室纸质版的消防应急处置预案、消防演练报告交医院安保部备案(行政楼1021办公室)。
2、将演练总结的电子版及照片发到邮箱:13981782025@126.com,便于将演练情况上传到应急管理部消防局的“户籍化”管理系统。
安全保卫部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