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激励各单位教学管理工作的主动性,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及时表彰在我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教学管理人员以及教学督导人员,学校将开展2018-2019年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督导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1. 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从事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在岗人员(含各单位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教学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等)。
2. 教学督导工作先进个人:从事本科教学督导的校、院两级督导人员。
(二)推荐名额:
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和教学督导工作先进个人分别推荐,名额分别为各单位教学管理或教学督导人数的10%(按四舍五入原则,不足1人推荐名额的单位可推荐1人)。
二、推荐条件
(一)教学管理先进个人条件:
1. 校、院任命(聘任)的教学管理岗位,从事本科教学管理工作五年及以上;
2.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贯彻执行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熟悉教学管理工作。
3. 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热心为师生服务;有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精神,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本科教学管理任务,工作业绩突出,师生满意度高;
4. 教学管理理念先进,自觉按照一流大学的管理要求,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研究及教学改革,将规范的、高效的教学管理手段和方法用于本职工作,工作中有计划、有创新、有实效,收集并反馈教学信息,主动协调解决教学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5. 近三年内无教学管理事故。
(二)教学督导先进个人条件:
1. 校、院聘任的从事本科教学督导工作五年及以上;
2. 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熟悉校情,关爱师生,能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情况,实事求是、敢说真话;
3. 积极参与教学各环节督导工作,协助学校、学院参与青年教师培养。关注教育教学改革,在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评选方式
科室或部门推荐;自荐、教工或学生联名推荐
四、评选流程
1、科室或部门推荐:科室按要求填写《四川大学“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教学督导工作先进个人”奖评选推荐名单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推荐表共计3个表格,含“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教学督导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和“基层教学组织管理人员名单列表”。科室只需要填写“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和“基层教学组织管理人员名单列表”),每个教学单位限推荐一人。
科室管理小组(不少于2人)签字后纸质版交临床教学楼214教室贺庆军老师处。电子版推荐表发heiqngjun2005@126.com。
2、自荐、教工或学生联名:本人或推荐人(不少于2人)签名后纸质版(只需要填写“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提交临床教学楼214教室贺庆军老师处, 电子版推荐表发heiqngjun2005@126.com。
3、推荐流程:自荐、联名推荐、科室或部门推荐(推荐截至时间为3月19日周四18:00)——教学口进行资格审查、推荐排序——院评优小组评审(3月23日周一)——公示上报(3月24日周二)
联系人:贺庆军 咨询电话:18980605986
附件 1 四川大学“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教学督导工作先进个人”奖评选推荐名单信息表
党委办公室 教务部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