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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省首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遴选的通知 2020.05.19

各科(室)、部(处):

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四川省教育厅的通知,决定开展全省首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等院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1.政治过硬、作风优良、德才兼备,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2.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正高不超过65周岁);

3.从事婴幼儿科研、教学、医疗服务工作5年以上,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行业影响力;

4.身体健康,有时间与精力保障有关工作顺利完成;

5.无学术道德问题,无科研失信、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能客观、公平、公正完成相关工作。

二、遴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专家申报表》(附件1)和《专家名单上报汇总表》(附件2)由医院审核(医院拥有6个推荐名额,含1个参加四川省政府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文件起草或论证的专家)并向省促进会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遴选工作办公室推荐。通过遴选后,由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联合颁发专家证书。

三、报送时间

请于2020年5月22日18:00前,将《专家申报表》(请科室负责人在“单位推荐意见”栏空白处签字)和《专家名单上报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201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465527882@qq.com,命名要求:例如:张三-华西医院-四川省首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遴选。

附件:

1.专家申报表

2.专家名单上报汇总表

(联系人:曾波;028-85422576)

人力资源部

2020年5月19日

作者:曾波 来源: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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