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处):
接四川省老龄健康发展中心的通知,决定开展推荐四川省老龄健康发展中心老龄健康专家成员人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原则上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
3.在本领域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行业政策及发展动态,在老年疾病预防、医疗、康复、护理、保健和老年相关学科(专业)发展、医学科技创新、老年健康服务机构(科室)建设运营等方面有独到见解或作出突出贡献。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
5.个人有意愿且所在单位支持其参加全省老龄健康相关调查研究、咨询论证、检查评估、培训指导等工作。
(二)主要专业及从事领域
1.医学领域:临床医学(内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全科医学、妇女保健学、口腔医学等),中医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康复学、针灸推拿学、健康管理学等),中西医结合,护理学(临床护理学、社区护理学等),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心理学等。
2.管理领域:社会学(老年学、人口学等),公共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卫生信息管理、医院管理、社会保障),管理科学与工程(医院管理与卫生政策),应用经济学(卫生经济学、药物经济学),统计学等。
3.其他:市(州)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老龄健康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运营、管理人员和科室行政负责人可不受上述专业限制,但需有从事老龄、老龄健康服务管理、机构建设和运营管理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专家工作内容
(一)参与全省重大老龄课题研究项目,提出人口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相关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全省老年健康服务相关技术服务标准、规范,为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二)参与老龄健康相关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三)作为师资,参与对全省老年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健康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参与全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医养结合和老龄产业相关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关键技术(产品、服务)的监测评估、调研论证、咨询指导、督导检查、宣传推广等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中心将向专家颁发聘书,聘期3年。
(二)请于2020年5月22日18:00,将《老龄健康专家推荐表》(附件1)(请科室负责人在“单位推荐意见”栏空白处签字)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2019办公室。
(联系人:曾波;028-85422576)
人力资源部
2020年5月19日